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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9/5/17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鞍财采 [2016]117号


市直各部门、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15]9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市级预算单位及县(市)区开展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工作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市级各预算单位须将本单位名称全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单位基本信息,在2016年7月15日前按规定格式(附件2)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各县(市)区财政局按规定格式(附件2)分别统计本地区各预算单位的基本信息,汇总后于2016年7月15日前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市级、各县(市)区预算单位的初始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汇总后在改革实施前一个月和改革实施期间统一上报至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三、各航空公司航班市场票价和政府采购优惠票价,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表、公务卡注册流程,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手册,以及国内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机构名录等内容,详见国家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子文档报送地址:ascgc2016@163.com,联系人:刘丽、邵德志;联系电话:0412-2230462;0412-2219810。

鞍山政采机票业务咨询机构及电话:沈阳澍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电话:0412-2256555;0412-8888828。


附件:1、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2、辽宁省市、县(市、区)乡镇预算单位信息报送表

3、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15]952号)


鞍山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0日